2011湖南长沙春季家装博览会布展相关规定如下
各参展单位:
为了确保“春季家博会”期间各展位展出风格,展出效果,真正实现参展商文明参展,市民放心观展的展览效果。本届家博会组委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布展规定
1、 展览期间参展商不得私自转让展位,转让或拼接展位出现的全部责任由展位原申请单位承担,组委会有权收回展位,并对展位申请单位予以处罚。
2、 布展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3、 禁止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及违禁品进入场馆。
4、 严禁使用明火和进行现场电焊、切割工序,未经组委会批准违规作业者,场馆有权清除出场和没收其工具。
5、 应采取绝缘良好的移动电源,按统一布置由场馆电工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到指定位置接电,不得私拉乱接。
6、 特装展位最高高度限制:一楼4.5米以内,二楼4米以内。展位顶部严禁封闭,禁止搭建两层,禁止使用大型悬挂结构。
7、 严禁在展馆墙体、柱上、地面上使用双面胶、不干胶黏贴宣传资料等。
8、 所有布展人员凭组委会发放的统一证件进行施工材料进场。
9、 布展时间要求:
① 布展起止时间:
2月20日上午8:00至2月23日晚上24:00时。
② 布展期间展馆开放时间:
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2月23日上午8:00至晚上24:00时。
③ 布展结束时间:参展商请在2月23日晚上24:00时前完成布展工作,组委会2月23日晚上24:00开始统一清场,布展期间展馆开放规定的时间内不收加班费用,在未开放时间布展需提前向场馆方申请后按规定收取加班费用。
二、 展览期间规定:
1、 展览期间,参展商宣传画等物品禁止摆出展位,确保通道畅通。
2、 所有展位禁止安装音响,电视宣传音量控制在80分贝内,家装企业禁止举牌游行、呐喊,给消费者一个祥和洽谈的环境。
3、 展期展馆对外开放时间:
① 消费者观展时间:2月24日至2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② 工作人员进出时间:2月24日至2月27日 早上:8:00至8:30 下午:17:00至17:30
4、 参展单位与工作人员在展馆未对外开放时间凭证从展馆南大门进出。
5、 展期东门不对外开放,只出不进。禁止在门口摆放物品,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6、 展期禁止抢客、拉客、斗殴等现象发生,必须依照组委会规定文明展出、展示。违反者据情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后果自负。
7、 所有展位撤展时间为2月27日下午17:00至2月28日中午12:00,为了保证安全和维护展览的统一形象,各参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撤展,否则据情节处罚2000—5000元。
8、 参展单位撤展须将展位内建筑垃圾及胶带、标记、残留物清理干净,并自行负责运出场馆以外的垃圾站处理,若由于施工造成对展馆的损害,其修补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
9、 参展单位布展前按展位单数须交纳参展押金:
家装5000元,建材3000元,展会结束后没违反参展规定,则押金如数退还。
组委会倡导简约布展、环保布展、文明参展、文明观展,并授权安全监理组对布展安全进行全权审查,授权安保组对展会秩序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规单位有现场警告和处罚的权利,每次视情节严重处罚500元—3000元不等。
组委会授权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广告部为展会场馆内外广告制作、悬挂、维护等唯一合法运营单位,请各参展企业在本届展会上需制作喷绘广告的单位与红星广告部任先生联系:
联系电话:0731—82513258 13203121588。
本届春季家博会规定适应于2011第七届湖南(长沙)春季家博会所有参展单位,其解释权归组委会。
2011第七届湖南(长沙)春季家装博览会
2010年12月15日